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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德金矿业有限公司合浦县石湾镇庞屋矿区石英砂矿(127.91万立方米/年新建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名称

广西德金矿业有限公司合浦县石湾镇庞屋矿区石英砂矿(127.91万立方米/年新建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组长

宁伟

现场勘察评价师

宁伟、董凌平

评价报告校审情况

编制人

董凌平

审核人

蒋永春

技术负责人

庞欣荣

过程控制负责人

冯雁

参与评价技术专家


现场勘察时间

2025.3.6

报告提交时间

2025.4.22

评价报告简述及结论

项目位置

矿区位于北海市合浦县北东26°方向约18km处,隶属广西合浦县石湾镇管辖,距离石湾镇约7km,石湾镇距209国道约12公里,距G325国道约20公里,有县道相通,沿G325国道至北海市约30公里,至北海港码头约33公里,至南宁市约170公里,矿区北西约2km为柳北高速,另有简易公路与县道相接,矿区范围内中偏东有094乡道通过,交通便利。

报告结论

针对矿山设计要求,在安全设施符合性评价中,对应安全设施设计程序单元、露天采场单元、采场防排水系统单元、矿岩运输系统单元、排土场单元、供配电单元、总平面布置单元、通讯系统单元、个人安全防护单元、安全标志单元、安全管理单元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单元中所有否决项全部符合;一般项有3项不符合,合格率为96.7%。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49号)关于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编写提纲对评价结论作出“符合”结论的要求。

综合评价结论为:合浦县石湾镇庞屋矿区石英砂矿安全设施建设符合《安全设施设计》及《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设施验收的条件。

勘察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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