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报告名称 | 宾阳县沛能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新圩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项目组长 | 李新燕 |
现场勘察评价师 | 柯剑华 李新燕 |
评价报告校审情况 | |
编制人 | 李新燕 |
审核人 | 柯剑华 张 意 张俊 |
技术负责人 | 柯剑华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鑫磊 |
参与评价技术专家 | |
现场勘察时间 | 2022.11..24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3 |
评价报告简述及结论 | |
项目位置 | 宾阳县新圩镇四镇社区南面地段 |
报告结论 | 本次安全评价的结论为:宾阳县沛能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新圩加油站经营条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条件。 |
勘察照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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